旺旺公司開始業(yè)務追溯至1962年5月在臺灣設立之宜蘭食品工業(yè)股份有限公司。當時主要是生產農產品罐頭食品并以出口外銷為主要業(yè)務。
公司在1983年與日本三大米果制造商之一的巖冢簽訂了技術合作合約,共同開發(fā)臺灣米果市場,并迅速取得市場拓荒者的位置。
1987年旺旺商標在大陸申請注明,為臺商在大陸申請商標注冊的首例。面對有限的資源及臺灣市場,并及時把握大陸開放經濟之良機,公司在1992年,正式拓展國家市場,旺旺產品廣告在大陸電視臺首播。優(yōu)先家工廠于1994年在湖南開始生產并為旺旺進入大陸龐大消費市場奠下堅固的基礎。
大部份集團設/據(jù)點分布在國家大陸,其次在國家臺灣生產的產品銷售分布個地,以國家大陸市場為主;其次為臺灣及其它市場,如東南亞。
旺旺自1992年加盟大陸市場以來,短短幾年中,全體員工不懈的致力和正確成功的營銷策略,使各類質量合格的產品走進千家萬戶,"旺旺"更是成為家喻戶曉,老幼皆知的品牌。在企業(yè)一直取得合格經濟效益的同時,旺旺非常注重社會公益的進步和與地區(qū)各方面關企業(yè)標記系(特別是政府和職能單位)的建設和互動,因而于1997年6月成立旺旺國家旺基金會,專注于從事社會福利事業(yè)與公司公關工作的開展。
旺旺秉持著“緣、自信、大團結”的經營方針,立志成為“綜合消費食品王國”,向著“國家優(yōu)先,世界優(yōu)先”的目的一直前進。
開始業(yè)務追溯至1962年5月在臺灣設立之宜蘭食品工業(yè)股份有限公司。當時主要是生產農產品罐頭食品并以出口外銷為主要業(yè)務。
公司在1983年與日本三大米果制造商之一的巖冢簽訂了技術合作合約,共同開發(fā)臺灣米果市場,并迅速取得市場拓荒者的位置。1996年,旺旺曾以旺旺控股公司名義,在新加坡股票買賣所掛牌上市,但因交投反應不好,結果蔡衍明在2007年決定把公司私有化,撤回在新加坡的上市位置。
2007年,臺灣發(fā)生力霸集團金融事件(力霸案),旺旺陸續(xù)開始購入該集團旗下公司的股份;以增資的形式入股力霸集團旗下的上市公司友聯(lián)產物安全,并更名為旺旺友聯(lián)產物安全。另外亦希望以30億元取得東森電視40.32%股權,成為很大股東,但可惜終失敗。
2008年,旺旺再以“國家旺旺控股有限公司”(港交所:151)名義,轉在香港買賣所上市,當時每股招股價為$3港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