樂福鞋的英文原詞 是"Loafer","Loaf"一詞的本意指的是一種閑散的生活形式,而Loafer就代表著一群擁有這種閑適自在的生活態(tài)度的人。樂福鞋,多數(shù)指的是無鞋帶的平底或低幫皮鞋,特點是易穿易脫,是男性休閑鞋款中的經(jīng)典款式。
簡介
相較于女性為了取悅他人不惜“削足適履”的悲壯,
男性在“穿鞋”這件事上就平和得多。但是,沒有呈現(xiàn)過九寸高跟男鞋并不表明男性對于鞋就沒有本人的追求。樂福鞋(loafer),這種整塊皮革向上包覆,并利用縫線與鞋面相連的休閑便鞋,盡管已有整整100年的歷史,至今仍然被男人垂青。
名人效應
興許沒有誰能比古琦(Gucci)更有資歷宣稱樂福鞋正在回歸時髦舞臺。據(jù)古琦創(chuàng)意總監(jiān)弗里達· 賈娜妮(Frida Giannini)介紹,“馬銜樂福鞋是古琦檔案里具有有標記性的單品之一。” 早在1979年,有名影星達斯汀·霍夫曼(Dustin Hoffman)就曾穿著這款樂福鞋搭配短襪,呈現(xiàn)在電影《克萊默夫婦》(Kramer vs. Kramer)中;到了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,《社會青年指南》(The Official Sloane Ranger Handbook)的作者Peter York與他的伙伴Ann Barr將古琦樂福鞋認作為進入社會根本的身份標簽。到了1989年,作家Colin McDowell在本人的著作《鞋的時髦與幻想》(Shoes: Fashion and Fantasy)中形容樂福鞋是20世紀為有名的身份意味。而在美國,樂福鞋的經(jīng)典品牌Bass Weejuns,因被總統(tǒng)肯尼迪穿著而出名于世。這些曝光率極高的名人效應使男人類相信,樂福鞋與彰顯個人身份之間擁有著極為嚴密的關(guān)系。
內(nèi)涵
穿著樂福鞋可以打造出都會男人的摩登風格,他們及時行樂,天生愛時尚,青睞輕松隨意的享樂。這種鞋從復活節(jié)直到十月都可以穿著,而且不必搭配短襪,英國品牌The Duffer of St. George的開創(chuàng)人及主席Eddie Prendergast將這種特性稱之為“隨意的,常春藤學院派的風格”。更為重要的是,“這種男鞋簡單卻一切恰到益處”,這是新興男鞋品牌Fin's的Alexandra Finlay的評語。她對鞋的要求是“不要太尖、太方,或鞋面過長”。這名女設計師希望本人品牌的鞋子不要超過200英鎊,這樣客戶就可以買好幾雙她的樂福鞋,把它們像拖鞋那樣穿。美國時髦設計師Mark McNairy為Bass Weejuns設計的樂福鞋用流蘇、白色麂皮裝璜與制作,在風格上顯得更為優(yōu)雅。英國公司Oliver Sweeney與Harrys of London遭到了啟示,也在本人的貨品中參與了這種設計元素。從Harrys創(chuàng)意總監(jiān)Kevin Martel看來,“這并不是美國風格,而是歐陸風格,是一種輕松、開朗的藍色海岸風格?!笔侨老狄埠?,是歐陸風也罷,樂福鞋所代表的人群,興許是居住在東倫敦新興藝術(shù)區(qū)的Loft男人,或者是崇尚低調(diào)華麗的都會男士,樂福鞋所給予他們的精致與瀟灑,正是他們所追求的獨屬于本人的個性與檔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