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裝在人們社會進步的早期就已呈現(xiàn)。古代人把身邊能找到的各種物料做成粗陋的“衣服”,用以護身。人們首次的衣服是用獸皮制成的,包裹身體的較早“織物”用麻類纖維和草制成。在原始社會階段,人們開始有簡單的紡織生產(chǎn),采集紡織纖維,個性服裝的興起
服裝以創(chuàng)美燙畫等興致了個性服裝的概念,“個性服裝”的圖案有兩種:一種是固定圖案,例如影視體育明星、生肖星座、動物、花卉、科幻等,品種十分多;一種是個性化的照片,把本人或家人、情侶的照片印在服裝、背包等實物上。電腦解決,只需能想到的各類效果都可以做出來。個性服裝印制店的賣點就在于此,客戶在參加的過程中,“造”出了單獨屬于本人的服裝。個性服裝都巨大了個性元素,緊跟世界流行趨勢,但更能滿足新期間人類對服裝的需要。
男裝普遍的是西裝,許多男人都以為這再一般可是,套上身便行。其實不然,西裝的涵義較前大為考究和衣物也可以用來表示一個人對其文明規(guī)范與主流價值觀的異議,以及個人的獨立性。在十九世紀的歐洲,藝術(shù)家與作家會過著波希米亞式的生活,而且刻意穿著某些衣物來震驚他人:喬治·桑(George Sand)穿著男性的服裝、女性解放運動者穿著短燈籠\褲(bloomers)、男性藝術(shù)家穿著絲絨馬甲(waistcoat)與俗麗的領(lǐng)巾。波希米亞族、披頭族(beatnik)、嬉皮、哥德族、龐克族繼續(xù)在二十世紀的西方進行這個反文明傳統(tǒng)。連高等訂制服裝都剽竊了街頭時髦,這或許讓街頭時髦喪失了某些震驚他人的力量,然而它仍舊激勵無數(shù)人試圖把本人裝扮的酷炫有型。